知識產權的概念范圍和特征
發布時間:2021-10-26已瀏覽: 33 人來源:五律網整理
法律名言:自然界中沒有獎賞和懲罰,只有因果報應。當你行使權力時,請別忘了人民的重托。下面是五律網法學編輯部小五為大家分享“知識產權的概念范圍和特征”一起來學習吧。
?問題解答
我國2017年3月15日新頒布的《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三條對知識產權進行了界定。即知識產權概念的要點:
1、知識產權具有“專有性”;
2、知識產權是一類權利的集合;
3、知識產權是從權利客體角度進行定義。
此外,《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 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知識產權的特征主要有四大點:
1、知識產權共同具有的特征:客體的非物質性
2、知識產權具有專有性
3、地域性
4、時間性
5、知識產權共同具有的特征:客體的非物質性包括:
1、是一種精神財富
2、具有可復制性
3、具有可廣泛傳播性
4、使用上的非排他性
?法律依據
我國知識產權法主要包括《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基礎法律制度,以及《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等相關法律規范。其中專利法保護的對象是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商標法保護的對象是商標,商標是識別某商品、服務或與其相關具體個人或企業的顯著標志。著作權保護的是具備獨創性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反不正當競爭法是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一)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志;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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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知識產權定義是什么嗎?
《大辭海:法學卷》的定義為:“人們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動創造的成果和經營活動中的經驗、標識等依法享有其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民事權利”;《辭?!?參考文獻3)的定義為:“公民或法人對其智力活動創造的精神財富所享有的權利”;
《法學大辭典》的定義為:“法律賦予知識產品所有人對其智力創造成果享有的專有權利”;《中華法學大辭典:民法學卷》(參考文獻5)的定義為:“法律賦予知識產品所有人對其智力創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種專有權利”;《政治經濟學大辭典》(參考文獻6)的定義為:“行為主體以智力勞動的方法在科學、技術、文藝等領域里創造的精神財富的專有權”;
?相關問題
關于知識產權主要類型有哪些?
1、商標權
是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商標是用以區別商品和服務不同來源的商業性標志,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
2、專利權與專利保護
是一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后,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根據我國,發明創造有三種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3、商號權
即廠商名稱權,是對自己已登記的商號(廠商名稱、企業名稱)不受他人妨害的一種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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